因婚外情被小舅子发现,小舅子以此相要挟索要钱财,龚某竟然肆意妄为,抢劫同居女友的旧同事,还绑架其表妹。7月4日,嘉善县法院以抢劫罪、绑架罪两罪并罚判处龚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安徽人龚某在嘉善县干窑镇与女老乡周某合伙做生意期间发生了婚外情。龚某的小舅子张某得知此事后,就以要告诉家人相要挟向龚索要财物。为钱发愁的龚某于2006年3月初看见了女友旧同事杨某给女友周某发来的“肉麻”短信,醋意顿生,决定借机向杨某“要点钱”。同年3月11日傍晚,由女友打电话将杨某骗至某旅馆,龚某用透明胶布将杨某手脚捆住,抢走其旧手机一部、现金54元。后杨某趁机跳窗逃离。 2006年3月17日上午,龚某又让女友打电话将其表妹江某骗至干窑镇一旅馆内,将她手脚捆住,抢走铂金项链一根、三星手机一部及现金140元。随后龚某等人还打电话联系江某家属索要赎金1万元。两天后,得知江某家属已报警,龚某等人慌忙逃跑。后龚某被警方抓获。 |